渝农发〔2019〕20号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农机生产企业,我们要求2018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未通过的产品生产企业补充完善了产品投档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组织了复核。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第三批已归档补贴产品的基础上,增补18个产品型号(附件1),删减1个产品型号(附件2)。同时,就当前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续展的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和减化补贴产品投档程序,我市已归档补贴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获得续展的,生产企业可在《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信息更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产品补贴资格继续有效。
二、关于农业机械产品涉及质量抽检、证书撤销、违规处理、品目名称被变更等情形的处理
农业机械产品存在市场监督部门抽检不合格、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被撤销、企业及法人被列入黑名单、品目名称被鉴定机构变更等情形,未归档的,企业不得参与补贴产品投档;已归档的,企业须履行主动报告义务,按要求及时终止补贴资格。
三、关于农机生产企业参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的责任
农机生产企业参与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即视为参与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对提交产品投档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农机生产企业对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应主动报告,及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并加强整改;对违背投档承诺、违反投档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责任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曹钢,联系电话:(023)67909980、67909982(传真)。
附件:
1.重庆市2018年度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增补).xlsx
2.重庆市2018年度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删减).xlsx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