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建设要求,原我省开通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原专栏),不能独立运行,需要迁移到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合并为厅网站的一个栏目。为保证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已委托软件公司开发了江苏农业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新专栏),目前开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准备上线运行。请各地就全省市县新专栏开通及运行做好以下工作。
一、内容维护
(一)省信息公开专栏地址,
http://nynct.jiangsu.gov.cn/col/col66238/index.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各地通过链接进入本地专栏。
(二)各地新专栏后台维护工作,须通过能够链接省电子政务平台的网络线路(内网)进行登陆,登陆地址:http://172.24.16.225:8080/jcms/login.do,账号、密码单独下发。
(三)在原省农机局信息公开专栏2017年前的大部分市县保存数据已经迁移到新专栏中,少部分没有正确转移数据的地区,请认真检查,及时补充。2017年、2018年数据需要自行从原专栏中下载备份,并上传到相应的新专栏栏目中,信息补录时间截止到3月10日。
(四)部分补贴工作办公室没有连接内网线路的市县,可以将需要上传的信息按栏目分类打包(注明地区、上传栏目),统一发送给省信息公开群的相关工作人员(QQ:1459435287),请求代为录入。
二、工作要求
(五)全省各级原农委系统及部分市县局农机主管部门,基本上都具备与省电子政务平台链接的网络线路,多数仅为个别专管部门使用,没有对单位全部内设机构开放。请各地明确专人负责,认真了解,做好沟通协调,后期按照要求,在机构调整的过程中,提前做好规划,将相关网络线路延伸到补贴工作办公室,便于以后工作开展。
(六)各地要保存好专栏账号密码,上传信息内容要遵守国家法律、政府规章及相关政策等要求。市县专栏信息内容应保证质量,专栏中政策规定、补贴工作两个栏目发布的内容原则上应为转发的上级文件,或者本单位的文件资料,公开发布的本单位文件资料应经过单位负责人同意,其他栏目内容应经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处(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发布。
(七)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专栏信息应保持一定的更新频率,正常情况下每2周至少更新一次,文字、表格等信息内容可以直接在网页上展示,也可以采取附件形式,但内容排版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
(八)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工作应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安排熟悉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备相应的文字功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胜任信息公开及专栏建设维护工作的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在新专栏开通后,各地要认真测试专栏的各项功能及栏目开发情况,出现问题及时与省信息公开群工作人员(QQ:1459435287)进行沟通,以利于技术人员集中修改。
(九)由于机构改革和政策变化等原因,开发江苏农业网的新信息公开专栏既是政策要求,也是工作需要。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克服新旧系统转换期间的各项困难,按照时限要求,认真做好新旧专栏转换、数据迁移等工作,确保全省信息公开新专栏及时上线运行。
(十)新专栏上线运行后,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将定期对新专栏建设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对没有及时补充信息、实时更新内容的县级专栏,各设区市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全年没有信息更新的地区,当地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将实行一票否决。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