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19〕18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12日,山西省印发《关于对部分企业产品经营违规行为联动处理的通知》(晋农机办装便字〔2019〕7号),认为“临海市杰峰机械有限公司授权平顺县万昌农机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3WFZ20-360风送喷雾机和台州保田机电有限公司授权平顺县万昌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平顺县阳高高明农机销售部销售的3WGZ-360B风送喷雾机存在补贴比例过高且未主动报告,提交不实申请材料等较重违规行为”。取消了临海市杰峰机械有限公司3WFZ20-360风送喷雾机和台州保田机电有限公司3WGZ-360B风送喷雾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河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冀农业规〔2018〕5号)相关规定和联动处理要求。经研究,取消了临海市杰峰机械有限公司3WFZ20-360风送喷雾机和台州保田机电有限公司3WGZ-360B风送喷雾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对取消前已受理补贴申请未结算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按2018年政策继续补贴。未办理补贴申请的不得以任何方式享受补贴。
临海市杰峰有限公司、台州保田机电有限公司负有指导监督责任,因临海市杰峰有限公司、台州保田机电有限公司的较重违规行为所引起的农机购置补贴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临海市杰峰有限公司、台州保田机电有限公司及经销企业负责。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