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基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大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强化农业风险防范,加快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并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工作。记者注意到,最受农机行业关注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方案》中可谓“干货满满”。
《方案》提出,政策框架和操作方式继续按照《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执行,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紧紧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需求,科学确定补贴范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着力提升政策实施便民、利民水平,推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全面实行企业参与购置补贴的机具信息网上报送,大力推广购机者通过手机APP等物联网技术申请补贴,落实补贴资金限时兑付制,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规范核验手续,强化补贴机具核验监管。及时公开机具资质信息,规范补贴机具投档流程,便利企业投送补贴机具信息。严惩违规行为,加强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联合查处,全面实行企业一省违规、全国联动查处,让违规产销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方案》要求,推进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创新。在北京、上海、江西等省(市)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探索创新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结合实际选择大型拖拉机、青饲料收获机、联合收割机作为试点机具,支出方向可包括购置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在四川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支出方向可包括机具的购置补贴、作业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支持试点省份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工作措施,打通补贴申请、机具识别、作业轨迹监测等方面的数据通道,探索更加安全、高效、便民的补贴机具核验与补贴资金申领模式。上述试点省份农机化、财政部门应加快研究制定试点方案,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