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3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我省有关要求,对公示公开征求的意见组织专家审核。经研究,决定对《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度)》予以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秧苗移栽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6个品目的分档及补贴额标准另行通告。若部司对相关产品的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标准另有新规定的,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度)一览表公告稿(2019年度).xlsx
湖北省农机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