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广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方案》表示,为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加速农机新产品试验鉴定和推广应用,支持促进农机产品技术创新和研发生产,更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业机械日益增长的需要,决定将田间运输机和采(摘)茧机等3个品目(第3个品目另行公布)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
《通知》表示本次试点实施年度为2018—2020年;全区新产品补贴试点年度资金量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各试点县(市、区)在本地年度购机补贴资金额度中安排使用,资金用完为止;在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县(市、区)开展,补贴对象与广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一致。
另外,新产品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至少拥有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整机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评价证明之一;
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产品有出厂合格证明;
提供县级以上农机鉴定、推广、科研单位开展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
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等信息的永久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