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下发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8号),其中的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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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施方案》所述,2019年度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技术作业任务1460万亩。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制定下发的《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吉林省实际及各县(市、区)需求申请情况,2019年农机深松任务主要安排在中西部粮食主产区及东南部山区半山区适宜区域,具体落实在31个县(市、区)。
在质量要求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应于秋季、苗期或结合春整地进行,深松作业的深度不得低于25厘米;享受补助的仅限于秋季进行的农机深松作业,深度须在30厘米以上。各地可根据辖区耕地条件鼓励增加深松深度,打破犁底层。深松后各深松沟间距基本均匀,无明显漏松、深浅不一现象。所用作业机具须通过相关部门鉴定的合格产品,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提倡深松机具配置碎土、弥平部件,以提高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逐步淘汰无翼铲的纯凿式深松机。
《实施方案》指出,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对象为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服务的提供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直接从事农机深松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优先安排获得国家和省级农机示范社称号的农机生产经营组织。
最为受人关注的补助标准,《实施方案》指出,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8140万元。补助标准实行最高限额制,即补助上限不超过每亩25元,各县(市、区)应在规定上限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补助标准,鼓励实行竞争性下浮。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手续齐全、公示无异议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据《实施方案》所述,2019年吉林省各县(市、区)农机深松补助资金已于上年11月底下拨(指标文号“吉财农指〔2018〕1362号”)。原则上当年资金当年使用,当年未用完的资金可滚动至下年度继续使用,下年仍未用完的,资金按照结余结转相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农机深松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对不能按时完成农机深松作业补助任务,剩余资金额较大的,应于2019年11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提出补助资金和作业任务调整申请;另对于工作进展较快,资金额度不足的县份,亦应于10月底前提出资金及作业任务需求申请。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汇总后,省财政厅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的调整申请,于2019年12月末前下达调整通知,资金在总额范围内实行多退少补。各县(市、区)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