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加速应用下,云南省农机保有量持续增加,至2018年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达到39万余台,在长期农业生产中,部分农机装备超期服役,作业效率不能满足生产,安全隐患突出,落实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势在必行。
2019年9月,在认真调研,充分学习其它省市试点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省农业农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云南省2019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全省老旧农机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方案对云南省农机的报废条件与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报废符合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且新购机者分别给予最低500元、最高1.6万元不等的报废补助,同时严格操作程序,从回收申请、现场销毁、注销登记、申请更新、兑现补贴、档案管理都有详细规定,做到步骤不减,程序不漏。
目前全省已报废农业机械7台,其中拖拉机3台,联合收割机4台,更新农机具9台,结算报废资金5.85万元,试点工作推行顺利。
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绩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对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优化云南省农业机械装备机构、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