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机销售企业检查排查的通知,各地组织专项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经营销售农机产品的网点、店面开展了检查排查。
综合各地信息,农机销售企业对《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等国家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普遍执行较好,但在建立完善销售农机产品进、销、存台账,做好 “三包”服务登记,强化农机产品售前安全操作培训、安全知识宣传等方面尚有一些不足。
昭通市巧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县域内的农机销售市场开展为期1月余的专项整治活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17个乡(镇、街道)和2个村,检查销售拖拉机4辆、饲料粉碎机375台、微耕机247台及其它农机具400余台套,共检查销售企业和摊点73个,登记企业销售农业经营情况的农机销售企业摸排表73张、在经营场所公示签章的农机产品安全承诺书73份,赠送企业农机存销售货台账84本、农机销售企业三包服务登记表73套、农业机械安全操作、维护基础技能培训记录表73套。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净化了巧家县农机销售市场,有效维护购机者的合法权益。
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全覆盖、无死角,扎实开展了农机销售企业、农机销售网点和店面检查排查。
经查,龙陵县农机销售企业、农机销售网点和店面共有54个。其中,营业执照合法有效54个,经营活动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的50个,不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的4个;全部网点和店面在售农机产品均符合《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等国家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没有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认证标志“三无”产品的网点和店面,也不存在以拖拉机、田间运输机等名义销售变型拖拉机的行为;有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的40个,没有的14个;进、销、存台账规范完备35个,不规范完备19个;建立完善的“三包”服务档案和完整的“三包”服务登记簿、配件服务登记簿及服务人员名册的49个,没有建立完善的5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安全操作培训的45个,没有按规定进行的9个;对购买者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签订安全承诺书的40个,没有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签订安全承诺书的14个;销售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29个,没有配备的25个;防范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41个,没有防范整治的13个。
据悉,龙陵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做好农机销售企业、农机销售网点和店面造册登记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进一步向农机销售企业、农机销售网点和店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其合法经营;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普洱市景东县农机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销售和农机维修网点“三举措”专项检查排查工作,共出动工作人员45人次,深入13个乡(镇),检查排查经销网点65个,维修网点28个。通过检查排查,进一步规范了农机销售和维修服务市场秩序,提升了农机销售和维修服务水平,为景东县农机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景洪市景哈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农机专项检查组对乡辖区范围内经营销售农机产品的网点、店面开展检查排查。专项检查组查看了各销售网点的营业执照,灭火器材设备是否齐全有效,认真检查在售农机产品是否符合《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安全管理规定,是否符合《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是否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认证标志的“三无”产品。
检查中检查组对经营店铺存在的进、销、存台账、“三包”服务、安全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一是要建立完善销售农机产品进、销、存台账,做好 “三包”服务登记;二是要强化农机产品售前安全操作培训、安全知识宣传,积极开展跟踪服务;三是要做好网点、店面产品规范摆放、清洁,灭火器材齐全有效。检查组还对店铺人员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填写农机销售企业摸排情况统计表。此次检查排查工作,共检查景哈乡农机销售店铺4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份,发放安全宣传材料12余份。通过检查,对强化农机具产品源头管理,增强农机经营户法律意识,保障农机使用者合法权益,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