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先进适用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助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挖掘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成果,经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研究,决定开展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标志性成果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8月26日—9月4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近3年(2023年1月—2026年1月)研发并完成应用落地的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成果,覆盖丘陵山区粮食、油料、蔬菜、特色作物耕、种、管、收、初加工各环节装备。成果应着力破解丘陵山区地块小、坡度大、通行难、作业效率低等生产难题,具备填补国内技术空白、节本增效、增产增收等突出成效。
三、申报条件
(一)成果资质。产品类成果须取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资料完整,已在丘陵山区开展实际示范应用,有实际销售。
(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纠纷。
(三)主体信用。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近3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
(四)应用成效。能够有效破解丘陵山区生产瓶颈,实现节本、增产、增收,具备良好复制推广前景。
(五)诚信承诺。申报单位对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自愿接受核查;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申报材料
(一)《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标志性成果申报表》(附件1):内容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装备填写一个表格。(注:多个单位联合完成的成果,由一家单位牵头申报,申报单位一栏填写全部参与单位名称,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并提供联合完成的证明材料。)
(二)拟申报的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标志性成果介绍(附件2):包含成果主要内容、创新价值与行业贡献、推广应用前景。
(三)有关证明材料:农机试验鉴定推广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用户使用情况证明。
(四)产品类补充材料:机具清晰正面、侧面照片,单张不小于2M,命名规则:申报单位+成果名称;若有作业视频,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文件大小不超过50M。
五、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自主填写申报材料,并征得所在省(区、市)农机鉴定、推广机构的同意推荐;
(二)行业评审。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发布。评审结果在行业媒体公示3日后发布遴选结果;
(四)成果应用。公示无异议后,在2026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展览会期间正式发布“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标志性成果”名单,并汇编成册广泛宣传推广。
六、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9月4日17:00前,将全部申报材料盖章(附件1需签字)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mafzb@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丘陵山区标志性成果-申报单位名称。
七、特别说明
本次征集遴选为公益性活动,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耿楷敏 13718379755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郑 伟 13801081573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 季 节 15001215914
附件:
1、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标志性成果申报表
2、拟申报的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标志性成果介绍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标志性成果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 |||
成果名称 |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
成果取得时间 | |||
鉴定或成果评价情况 | 证书或评价编号: 出具单位: | ||
知识产权情况 | 专利号(若有): | ||
承诺声明 | 本单位承诺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知识产权无纠纷,近 3 年无行政处罚,如有虚假,自愿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鉴定、推广机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简述成果研发背景、主要技术原理、关键性能指标,重点说明针对丘陵山区解决哪些痛点难点。示范应用情况、应用规模、增产增收节本数据。
说明成果创新点,是否填补行业空白;对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的推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
阐述成果未来推广潜力、适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