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农机大户期盼进一步完善农用柴油补贴办法

发布时间:2014-10-10

----“费”改“税”后农机户使用农用柴油价格上涨

    国家的原养路费征收改革是从2008年开始的,即在“费”改“税”以后,上虞市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的农用柴油成本上升。

    笔者最近走访了上虞市谢塘镇的上虞市盛大粮食专业合作社、上虞市海光农机合作社、上虞市红慧农机合作社三家农机(粮食)合作社,这三家合作社拥有:50马力的大中型拖拉机10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5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15台、高速插秧机10台、谷物烘干机1台、机动喷雾机61台等各种农业机械。承包水稻田700余亩、为周边的农民农机作业服务面积6000多亩。

    据上虞市盛大粮食专业合作的社社长戴光辉介绍说:今年的1--4月份,谢塘镇的这三家合作社已购置0号农用柴油6.5吨,每吨6010元总价值3.6万元的。2009年他们这三家合作社全年农业机械使用21-22吨农用柴油,每吨4850元(每升5.7元)总价值10.2万元。

    今年0号柴油价格按每升6.40元(每吨5440元)计算,其中每升包含了1元的原养路费的“费”改“税”, 即:在每吨农用柴油的另售价5440元中:有839元是属于原养路费的“费”改“税”的费用,因此,上虞市谢塘镇的上虞市盛大粮食专业合作社、上虞市海光农机合作社、上虞市红慧农机合作社三家农机(粮食)合作社,他们今年的1-4月份,就相对的为国家多交纳0.5453万元是属于交养路费。同理,他们在2009年购置使用的21吨农用柴油,如果按照价值10.2万元0号农用柴油计算,在每吨4850元(每升5.7元)的价值中:有850元是交的原养路费的“费”改“税”的费用,因此,他们在2009年就相对的为国家多交纳1.785万元的养路费。

    而当前农用柴油的补贴政策,则是把财政补贴按照农户的种植面积、用“农资直补”形式补贴给了土地的农民的。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各地是把“农资直补”直接补贴给了农民,而上虞市的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的土地,一般都是从农行手里再转包而来的,这些财政的“农资直补”一般情况下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的享受不到的。造成了“农资直补”补贴给了农民,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且要化 “高价”买农用柴油。

    如果仅靠单纯的提高农机作业的收费价格来应对,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主要的原因是:上虞市的农机拥有量几乎已到了饱和程度,如:到2009年底为止上虞已拥有联合收割机995台(其中:半喂入机型227台)、纯农田作业大中型拖拉机291台、纯农田作业手扶拖拉机4393台,联合收割机和纯农田作业的拖拉机拥有多,直接造成了上虞市的机耕、机收等竞争十分激烈。例如:水稻机械化收割:每当到了机收旺季,有100-200台江苏省的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进入我市,本地的和外省的收割机都竟相降价,每亩水稻机收的最低价格只有25-30元。

    上虞市是个粮食生产大市,2010年全市的水稻种植面积在48万亩左右,其中:早稻16.83万亩、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32万亩。全市的农机总动力达到53.95万千瓦,2009年全市机耕面积47.6万亩,水稻机收48.29万亩,水稻机插5.141万亩,全市农用柴油使用量达到3.6万吨。如果按每吨另售价中包含850元是属于原养路费的“费”改“税”的费用计算,则全市农机用柴油需要多交“费”改“税”合计3060万元之多。由此可见农机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农机使用成本上升。

    因此,上虞市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期盼政府进一步完善农用柴油补贴办法,使农用柴油补贴更合理、更科学,让农业机械发挥优势,让农用柴油补贴成为农民和农机大户真正能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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