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农业大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农村农民最直接的收入来源,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农民在对农药等农资的使用过程中,回收处理很关键。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100亿个,这个数字是有多惊人。可想而知,这些农药废弃物的产生对农村环境、农民生活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因此,国家出台了《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药处理不当直接会被罚款,最高处以5万元。
目前,全国已有广东、北京、湖北、浙江、黑龙江、广西这6个省份出台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浙江余杭的做法在浙江省中较为成熟,运作也是比较规范,值得拿出来重点提一下,也希望大家能够以此为示范代表,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处理好农药废弃物的回收,以免被罚款,得不偿失。
该地的做法,所坚持的原则就是有偿回收。
回收标准为:
100毫升的废弃农药瓶0.2元/只;
101毫升~300毫升的废弃农药瓶0.5元/只;
301毫升以上的废弃农药瓶1元/只;
而包装袋的农药废弃物的回收,则以50克作为分界线,50克以下,则0.1元/只,50克以上,则0.2元/只;
通过采取上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方式,当地每年财政就投入了300多万元的补贴。因此,可以说,对于农民群众来说,还是获益的。比直接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甚至面临罚款要好得多。
所以,广大农户务必要引起重视,往后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用完的农药包装袋或者是瓶子,都不要随处乱扔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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