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暂停淮安荣宇机械有限公司及相关经销企业农机补贴产品补贴和经销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苏农机行〔2015〕8号

关于暂停淮安荣宇机械有限公司及相关经销

企业农机补贴产品补贴和经销资格的通知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各有关生产企业、经销商:

近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淮安荣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荣宇)和海安苏欣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苏欣),在2014年生产销售旋耕施肥播种机等复式作业机械时,涉嫌对复式作业机械进行拆分销售、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经调查并约谈相关生产及经销企业,现已查明,2014年淮安荣宇生产的型号为2BFG-230免耕施肥播种机和2BFG-200旋耕施肥播种机列入我省当年补贴品目范围,补贴产品归档名称为条播机。在销售补贴产品时,淮安荣宇分别为一台复式机具提供条播机和旋耕机两套铭牌,向经销商提供两张不同的进货票据,对经销商拆分销售补贴机具、分别申请农机补贴没有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海安苏欣在销售上述两款补贴产品时,存在拆分销售复式补贴机具,且销售的补贴产品与推广鉴定报告参数配置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严查不诚实守信经营的农机企业和经销商,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据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暂停淮安荣宇机械有限公司所有型号的旋耕及免耕施肥播种机在我省范围内的补贴资格。追回2014年至今已经销售2BFG-230免耕施肥播种机、2BFG-200旋耕施肥播种机违规套取旋耕机部分的补贴款。

二、自即日起,暂停违规操作的海安苏欣农机有限公司的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三、对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录入补贴系统的上述产品,继续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补贴手续。暂停期间,以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和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四、责成淮安荣宇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及销售中存在的违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从严选择经销商队伍,规范并严格约束经销商销售行为,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责成海安苏欣对照政策规定,深刻检查,认真整改。

各生产和经销旋耕施肥播种机(条播机)等一体机、复式作业机械的企业要引以为戒,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上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主动于10月30日前向省农机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农机生产及销售企业,省农机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酌情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若明知故犯,或存在侥幸心理拒不上报,在后期经营中被举报查实或调查发现类似问题,省农机局将对相关企业给予严肃处理。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操作、认真审核,对复式作业机械严格按照归档名称及补贴标准进行补贴,自本通知下发后,如因审核不严造成重复补贴等情况发生,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做好补贴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复式作业机械等补贴产品检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调查取证,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省农机局。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9月24日


抄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省财政厅。

省农机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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