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做好2015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7

冀农科发〔2015〕31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牧)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15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我厅继续选择农机购置补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两项政策开展延伸绩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快形成上下联动、条快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通过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完善项目运行机制,持续提高政策项目落实效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制定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可衡量、易操作的关键指标,确定科学简便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稳步推进项目绩效管理。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明确评估标准,同时,对每个指标按照在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合理赋分,有效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

二、实施范围

2015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包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两项,其中,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省所有农牧业县(市、区、场)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所有项目县实施。被评估单位为各级项目农业主管部门。

三、组织机构

2015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由省农业厅财务与审计处牵头,省农机局和科教处具体负责实施。成立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农业厅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厅计财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别由省农机局和科教处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省农机局和科教处负责具体指导和组织各地做好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与指标体系

(一)农机购置补贴

按照农业部有关文件规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共设立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1项,主要对各实施县农机主管部门的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1)。考评工作以各实施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自评为主,省农机局组织市级农机主管部门进行查验核实,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考评结果。主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县级自评。各实施县农机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由市级农机主管部门统一汇总。省直管县直接汇总到省农机局。二是市级查验。各市农机主管部门采取随机抽样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辖实施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评检验,逐一核实审查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等有关资料,填写《2015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形成绩效管理考评报告报省农机局。三是省级评估。省农机局将采取资料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5年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考评表 》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形成绩效管理考评报告,报农业部参加全国考评。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分市级和县级两部分,其中市级指标体系包括组织管理、实施管理、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和其他共5个一级指标,领导重视、部门协作、资金下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调动积极性、宣传报道、材料报送、监督检查、负面报道、县级延伸绩效管理、信息上报、农技推广创新做法等16个二级指标体系,(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3)。

县级指标体系包括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推广服务、扣分项及一票否决和其他共5个一级指标,领导重视、部门协作、规范管理、资金使用、信息宣传、农技推广管理体制、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农技推广信息化、农技推广创新做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包村联户服务、信息化建设、信息上报等20个二级指标体系,(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4)。省直管县按照项目县指标体系进行考评。

为科学考核,充分体现补助项目实施效果,采取“基础分+附加分—扣分”的赋分办法核定各市、县最终得分。

五、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

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如下:

(一)计划阶段

2015年7月25日前,省农业厅财务与审计处牵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2015年7月31日前由省农业厅统一印发。

(二)实施阶段

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省农机局、厅科教处分别组织指导培训,加强指导沟通,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绩效考评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评估阶段

1.自评阶段。2015年12月1日~12月15日,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逐项对照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并进行自评打分,分别向省农业厅财务与审计处、省农机局、科教处报送自评报告、自评得分表及相关材料。

2.复核阶段。2015年12月16日~12月31日,省农业厅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市、县两级自评得分和报告,组织相关人员组织成考评组,对市、县两级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延伸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复核,结合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必要时到有关市、县进行现场实核,并根据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

3.总结阶段。2016年1月1日~1月15日,完成省级综合评价报告撰写和证明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农业部。

六、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彰

对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评定为优秀的将以厅正式文件的形式通报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同时,省农业厅将延伸绩效评估结果等次及评价分数通报到各市、县项目主管部门,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良好氛围。

(二)综合运用

将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适当挂钩,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评结果末位的暂停项目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直管县和项目县要参照省厅做法,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市县两级开展延伸绩效考评,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处室或牵头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序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将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限时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各单位在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是加强总结宣传。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简报等媒介,认真总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和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省农机局:靳永超

电话(传真):0311-86041003,电子邮箱:hebnjj@126.com

省农业厅科教处:郑福禄

电话(传真):0311-86684404,电子邮箱:nytkjc@126.com

附件:附件1 2015年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doc

附件:附件2 2015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3 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市级指标体系(市级).doc

附件:附件4 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县级指标体系(县级).doc


河北省农业厅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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