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科〔2015〕52号
自治区农机鉴定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自治区农机鉴定站起草、修订了相关农业机械鉴定大纲。经我局组织专家审定,DG45/J 017-2015《薯类收获机械》等6个技术鉴定大纲通过了专家审定会议的审定,现予发布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审定通过的农业机械鉴定大纲目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