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办关于报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和2016年到位资金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5

津农机管〔2016〕21号

市农机办关于报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和2016年到位资金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市财政局已将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区县财政局,为掌握各区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际到位和往年结余情况,请各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与本区县财政局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填入“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上报我办。

一、上报要求

各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向本区县财政局了解2016年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和及往年中央和市财政资金结余情况,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二、上报方式

各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向我办装备管理处上报纸质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文件。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njjjdglch@sina.com

三、上报截止时间

2016年3月5日

联系人:王全兴,联系电话:87895311

附件: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统计表.doc

 

                                 市农机办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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