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在全省农机系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4

鲁农机计字〔 2016〕25号

各市农机局(办):

为强化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根据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6]40号)要求,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农机系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推动粮棉油及饲草料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的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环节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入查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有关制度,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监督的有效方式,形成风清气正的补贴政策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中央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补贴资金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补贴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政策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明年上半年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省农机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卜祥联同志任组长,副巡视员侯英忠同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瑞华同志任副组长,计财处、各处站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和督导各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计财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各市农机部门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成立本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请各市于8月20日前将市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本市实施方案、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报送省局计财处备案。

(二)组织自查。各市领导小组要对本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指导县级农机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自查阶段,要以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要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请各市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局。

(三)省级督导。在各市自查基础上,2017年3-4月,省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检查组,到各市开展督导检查,并选择部分县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各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套补、谋取私利问题。对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有关负责人,并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整改落实。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分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其中对于重大问题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市要按照统一要求,督促各县(市、区)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在省局下发整改意见1个月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省局。省局将在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核查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阶段总结。各市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送省局。省局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设计和资金监管机制;总结各地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防控手册;研究制定各级农机部门监管责任分工,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市农机部门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本地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市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每月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局报送工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下一步打算及建议等。省局将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认真的市予以通报并开展重点督导。

(二)严肃执纪问责。各市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省局将通过山东农机化信息网开辟专栏及时跟踪报道各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市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省农机局联系电话:0531-83199607

电子邮箱:jcc9638@163.com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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