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机局关于再次报送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1

赣农机综﹝2016﹞54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但总体上政策实施进度同比相对迟缓。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靠前服务,采取措施,挖掘潜能,在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的基础上,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

为确保又好又快完成今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在第一次报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后期和2017年第一季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等因素,再次报送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并重新填报《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表》,报各设区市。各设区市汇总后(加盖公章)于8月20日前,传真或拍摄照片发至省农机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黄兰;联系电话:0791-86234564;QQ邮箱: 543370183@qq.com
 

附件: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表.doc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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