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农机处关于2016年9月中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9-17

农机处[2016]62号.pdf

各州市农业局:

今年以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在全省各级农业、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总体进展顺利,政策执行较为规范,但是个别地区实施进度滞后,影响了全省整体执行进度。为提高各地对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落实重要性的认识,规范补贴政策实施,加快补贴实施、兑付进度。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9月12日,全省共实施购机补贴资金2.14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0.2万台,受益农户9.9万户。全省有4个州(市)实施进度超过70%;32个县(市、区)实施进度超过80%。迪庆州、文山州、保山市、怒江州、普洱市整体实施进度缓慢;其中贡山县、泸水县、河口县、阳宗海风景区、官渡区、德钦县、古城区、镇沅县、隆阳区、福贡县、五华区、大关县、威信县、临翔区、马关县、龙陵县、晋宁县整体实施进度不足资金量的10%,严重影响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资金结算兑付,玉溪市完成了52%资金结算兑付,情况比较理想;其余各州市结算兑付工作进展缓慢,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工作严重滞后。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速度,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实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各地一是要严格按照《云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云农机〔2016〕2号)相关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优化服务、查找不足,在规范安全实施的前提下,确保购机补贴政策高效执行;二是要积极向分管的政府领导汇报,加强实施各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分清职能职责,统一工作目标,及时完成补贴资金的结算兑付工作,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附件:云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度表(9月12日).xls

                     云南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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