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机综﹝2016﹞69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6〕21号)精神,我省今年继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我局制定的《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设区市农机部门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对所辖县(市、区)(含省直管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有关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我局。我局将按照本方案对全省各县(市、区)随机抽查考核。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