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填报近两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3

粤农办〔2016〕461号

各地级市以上(顺德区)农业局:

为了切实发挥现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效益和作用,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我厅决定对各地2014、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调查。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组织本辖区各县(市、区)(含财政省直管县)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填报“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统计表”(详见附件),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电子版发邮箱gdnjhb@126.com

省农业厅农机化办将对各地2014、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录入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进行结转使用。对于2014年之前的农机购置补贴剩余资金,请各县按规定由财政部门处理。

附件: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统计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联系人:胡兵文,联系电话:020-37288702)

相关附件:通知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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