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12月28日,湖南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1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0.1万台套,其中补贴轮式拖拉机5913台、履带式拖拉机2634台、履带式旋耕机6630台、插秧机2216台、水稻联合收割机1.15万台、粮食烘干机1678台套,全省16.73万户农户(农机服务组织)受益,带动农民(农机服务组织)投资近27.67亿元。
2016年有42个品目纳入湖南省农机补贴品目范围,与上一年相比,压缩了44%。补贴产品共分为42个品目210个分档,与上一年相比,没有一个分档提高补贴额,有119个分档降低了补贴额。操作流程再次优化,购机者先购机再带机到补贴受理点录入申请信息,“一趟水”完成补贴申办。加强对补贴机具销售的监测,一旦发现整档产品补贴额超过市场平均销售价40%或单个产品补贴额超过市场平均销售价60%的,暂停补贴受理;加强对补贴机具编号的管理,重号的产品,暂停补贴受理;加强对机具铭牌的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暂停补贴受理。
为准确掌握新进补贴机具的基本构造和功能,防止低劣产品浑水摸鱼进入农机补贴目录,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对新进补贴机具实行现场演示评价制度。要求新产品必须在省内2个县市区进行现场演示,县市区农机部门对演示机具的功能作出评价,省农机局将评价结果作为机具“补不补”、“补多少”的基础依据。一些粗制滥造、劣质低值、不接地气的产品在演示时“露出原形”,被防火墙成功屏蔽在补贴大门之外,现场演示评价制度得到了农业部农机化司的肯定。
用完善的制度明确要作为什么、怎样作为,用制衡的手段限制不能乱作为、不敢乱作为,让购机补贴决策机制更加科学、规范。湖南省农机局形成购机补贴“一办两组三结合”的工作机制。补贴办负责综合协调;科教处组织召集补贴品目专家组,研究“补什么”,管理处组织召集分类分档专家组,评审“补多少”;补贴办、计财处和监察室结合做好监督、纠偏和案件查处工作。各处室明确职责,明确权限,形成了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的良性局面。制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管理办法,明确了归档的原则、条件、依据、方法等,让补贴产品归档有章可循、清晰操作。并形成专家组开会议事制度,强化专家议事责任,对专家组会议进行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每个产品的评审结果均请专家签字确认。
为定准新产品补贴标准,还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产品成本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为专家研究决策提供参考。省农机局与省邮储银行签订协议,为购机农民提供农机购置补贴贷款,帮助农民解决购机资金缺口。
进一步将购机补贴实施的管理权限和相应的管理责任下放到市县,拉近管钱与用钱的直线距离,让市县明明白白地“当家做主”。一是明确县级农机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对省里公布的补贴品目范围进行取舍。二是将购机大户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三是要求市县农机部门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销售市场的监测,发现整档产品补贴额超过市场平均销售价40%或单个产品补贴额超过市场平均销售价60%的,由县局作出决定,暂停补贴受理。四是明确县级农机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产销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授权县级农机部门可对违规产销企业约谈告诫、暂停或停止相关产品的补贴受理。五是要求县级农机部门对购机者进行违规风险教育,逐一询问购机者的真实情况,确保购机行为真实。举例各市县情况。
省市县三级联动,进一步织密监督电网,让违法违规者无处遁形。明确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辖区内产销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全省先后暂停过77个产品的补贴资格,将1家经销企业列入了购机补贴“黑名单”。(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