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垦区2017年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分类归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1-23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黑龙江垦区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黑垦农机联〔2015〕3号),按照“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型农业机械推广要求,现对黑龙江垦区2017年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开展分类归档工作(第一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贴产品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此次归档的产品应在黑龙江垦区2017年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分档之内,包括:水稻侧深施肥机、水稻振捣提浆机、水稻钵育摆栽机、水稻多功能管理机、高精度马铃薯播种机、马铃薯高垄成型一体机、马铃薯收获机、马铃薯空气动力清选机、粮饲袋贮机、移动式水稻(玉米)低温烘干机、多功能谷物联合收获机及自走式青贮收获机、智能化挤奶机器人、大豆精量播种机改装、防陷半履带、农用飞机等,具体种类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归档的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由生产企业或委托授权的经销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时需要提供申报委托书和授权经销书)。

(三)申报的新产品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填补关键作业环节空白、促进农业生产效果显著。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各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不能进入垦区补贴产品范围的后果自负。对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该企业产品的补贴资格,并由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一)申报材料

1、黑龙江垦区2017年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归档申报书(第一批)(附件2);

2、黑龙江垦区2017年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明细表(第一批)(附件3);

3、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复印件、产品执行标准、企业标准、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彩页等产品相关资质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要求提供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证书的还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水稻多功能管理机和大豆精量播种机改装需要提供不少于两个管理局农机局的使用质量等情况证明。

4、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4)。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产品需独立成册,加盖生产企业骑缝印章,上报纸质材料1份,申报材料中附件2和附件3的Excel电子文件(U盘)随纸质文件一同报送。填写信息时机具主要配置参数要简洁、清晰。

(二)报送日期与材料接收地址

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2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邮编:150036)。

联系人:邹林、赵永超

联系电话:0451-55198264/55195221。

附件:

1:黑龙江垦区2017年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归档种类范围及分档明细(第一批).xlsx

2:黑龙江垦区2017年新型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书(第一批).doc

3:黑龙江垦区2017年度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信息表(第一批).xls

4:申报企业承诺书.doc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1月20日

推荐阅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