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严格做好回收企业认定、旧机回收、破坏性处理、牌证注销、报废更新补贴审核确认等监管工作,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江阴、武进、兴化、常熟等地在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扩大报废更新范围,增强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放大财政补贴政策效应。2016年,全省使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3808.8万元,其中报废旧机补贴资金1359.1万元,更新购机补贴资金2449.7万元,报废更新机具1157台,其中联合收割机1064台,拖拉机93台,受益农户1103户。
但是,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市与市、县与县进展不平衡。2016年,盐城、淮安、扬州市报废更新机具分别达到232台、192台、173台,盱眙、沭阳、滨海、江阴、宝应5个县(市)报废更新机具都超过60台,但部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市、县,尚未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淘汰,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创新举措,是消除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惠民实事。
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局沈建辉局长要求,各地要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一并部署,同步兑现。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理机构要依法认定和监管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协调,方便农民报废老旧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