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第3期通报

发布时间:2017-10-03

赣农机综﹝2017﹞49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机)局(站):

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9月21日,全省共实施补贴资金35551万元(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445万元),补贴各类机具36371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452台、微耕机16746台、旋耕机6389台、联合收割机5168台、插秧机484台、粮食烘干机1275台,受益农户28933户。

一、设区市资金使用情况

各设区市资金使用量排名依次为:宜春市、吉安市、上饶市、抚州市、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赣州市、鹰潭市、新余市、萍乡市。其中,新余市同比资金使用为正增长,赣州市、上饶市、抚州市、萍乡市同比资金下滑较大。

二、县(市、区)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量前10名的县依次是:鄱阳县、高安市、丰城市、泰和县、乐平市、进贤县、南昌县、临川区、新建区、上高县,且使用资金均在1000万以上。全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96个县(市、区)中,有16个县(市、区)资金使用处于同比正增长的良好态势。其中高安、丰城、泰和、进贤不仅资金使用量大而且同比均为正增长,丰城表现尤为突出,同比增长将近500万元。资金使用量排名倒数10名的县为安源区、章贡区、赣州开发区、井冈山市、资溪县、濂溪区、龙南县、南昌高新区、全南县、寻乌县。其中,井冈山市、安源区、章贡区不仅资金使用量排名靠后,而且同比资金使用量降幅在75%以上。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补贴实施力度和资金结算力度

各地要认真总结、分析原因,特别是资金使用同比下降幅度大、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的县(市、区)要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在政策宣传、补贴办理、机具验机等环节上加大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补贴办理效率。要通过短信、微信等多形式通知购机农户及时办理补贴,进一步加大补贴实施力度。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加快资金结算。各设区市要加强对购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分析,及时督促辖区内县级农机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全面公开

今年,农业部将继续把补贴公开专栏建设和维护情况纳入延伸绩效管理。各县要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自查力度,至少每半月公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含实施进度和受益对象)。要确保上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实施情况公告完整公开,公开的同时,要做好购机者通讯方式、银行账号等信息保密工作。要确保政策咨询电话、政策执行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有效畅通。各设区市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监督抽查力度。

附件:资金使用情况表(截至9月21日).xls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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