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农业局:
截至2017年9月28日,全省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9236万元,实施完成资金总量的78.7%,结算兑付资金11108万元,完成资金总量结算兑付工作的29.9%。各州市资金使用进度和结算兑付进度昆明市为72.6%和7.11%、曲靖市为62.0%和7.7%、玉溪市为83.5%和47.9%、保山市为67.6%和6.3%、昭通市为90.6%和39.8%、丽江市为55.7%和1.8%、普洱市为82.8%和0.0%、临沧市为92.4%和60.8%、楚雄州为81.1%和27.9%、红河州为90.2%和42.2%、文山州为54.7%和14.0%、西双版纳州为99.9%和77.4%、大理州为95.0%和46.4%、德宏州为88.4%和42.6%、怒江州为10.0%和10.0%、迪庆州为54.7%和50.2%。
其中倘甸、昌宁、盐津、彝良、华坪、元阳、泸水、福贡、贡山、德钦10个县(区)资金使用进度不到10%,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严重滞后,要求相关州(市)立刻启动辖区内县级之间资金调节机制,尽快使强农惠农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各州(市)要认真督促所辖县(市、区),规范、高效、安全地完成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兑付工作。10月底,对资金使用进度任然滞后的州(市),我们将启动市级之间资金调节机制,将资金调整到真正需要的州(市)使用。
附件:云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度表(9月28日).xls
云南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