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使用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晋农机装便字(2017)48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

根据《山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晋农机财字﹝2015﹞3号)中“资金规模为当年中央财政下达资金和上年度结转资金”的规定,省局将2016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中的结余资金(具体见附件)注入了2017年的补贴系统,请你们尽快将2016年所辖县(市、区)的结余资金注入补贴系统,供各县使用。

根据当前我省“敞开补贴”的总体要求,各市要及时对补贴资金进行跨县调整,满足各县资金需求。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汇总表(含各县情况).xls

山西省农机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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