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

鲁农机计函字〔2017〕78号

各市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农机局《山东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开展全省范围内第二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围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实施,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和兑付进度、市域内资金调整、补贴机具价格、补贴机具编号重复问题、信息公开等方面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市级自查、省局抽查的方式进行,由各市组织熟悉补贴工作的人员,对本市所辖县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取电话抽查、网站资料审查、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

11月10日-11月27日,各市根据工作安排,自行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督导检查报告,11月30日前将检查材料和检查报告一并报送省局计财处。省局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组织各市进行集中交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实施。各市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要深入一线,剖析漏洞,不要浮于表面,要力求客观、公正、真实、准确,不要掩盖问题,要将这次检查作为完善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和手段。

(二)突出重点,确保效果。结合本市实际,突出督导重点,要将补贴资金落实进度放在此次督导的首要位置,加强协调沟通,强化市域内资金调整,推动补贴资金兑付进度,并对补贴机具编号重复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同时,注意收集各县级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认真总结,完善考核。要针对省延伸绩效管理方案和指标考评体系要求,逐项完善考核内容,要检查一个县,完善一个县,确保今年省级延伸绩效考核能顺利完成。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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