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计字〔2017〕70号
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号)的要求,我省决定在产粮大县和“优势柑橘产区”共64个县(市、区)开展以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现将《江西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西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docx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