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黑龙江为例 看国家耕地轮作补贴

发布时间:2017-06-25

为了促进耕地的可持续发展,修复治理受损的土地资源,国家积极号召农民落实中央的耕地轮作政策,并推出了资金补贴提高农民积极性。2017年耕地轮作补贴发放工作即将落实,小编在多方调查后就以黑龙江为例,跟大家说说轮作补贴的注意事项。

黑龙江耕地轮作补贴

近日,2017年农业部连续下发两个关于关于耕地轮作文件(农发【2017】1号、农办发【2017】4号),要求加快探索耕地轮作制度化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政策框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省份都出台了政策,小编以黑龙江省为例说说轮作补贴的一些情况,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省结合上述文件要求,确定了试点区域为第三、四、五积温带的黑河市、伊春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佳木斯市等地,优先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耕地轮作试点,鼓励以乡村为单位整建制推进耕地轮作。

2017年全省开展耕地轮作试点面积500万亩(含2016年已下达试点面积250万亩)。要求申报单位规模轮作面积由试点县确定。

轮作要求:实行玉米与大豆、小麦、杂粮杂豆等其他作物轮作,连续三年,要做到不重茬、不迎茬,2017年新增的250万亩试点地块前茬必须为玉米。

在经营主体自愿的情况下,签订3年耕地轮作试点协议,明确责任义务,有序开展轮作。(关于轮作面积最低是多少,各地情况不一样,请到当地农业部门或乡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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