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农机鉴〔2017〕24 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的商丘市豫华机引农机具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14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郑州市永昌逸通机械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生产的3种产品(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
1.河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7年第三批) .xls
2.河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7年第三批).xls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