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回头看”和2016-2017年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1

苏农机科〔2017〕18号

关于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回头看”

和2016-2017年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管理,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纪办发〔2017〕26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7〕35号)要求,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发放专项检查。省级近期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回头看”和2016-2017年专项检查,现将工作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请所有县(市)根据检查内容逐条对照,形成正式自查报告于7月15日前报省农机局三份、省财政厅一份,同时报送设区市农机、财政部门;设区市汇总并附各市辖区自查报告上报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抽查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

各设区市、县(市、区)除按时上报纸质报告外,须同时借用省农机局“江苏省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管理系统”的“工作总结”版块(“工作总结”版块-“2017年夏季”-“工作总结”栏目),在规定时间前上传相关报告电子稿。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晨;电话:025—83633387。

省农机局联系人:陈建清、王泽民、茅迎春;电话:025—83275132、83275117、83275140;科技质量处电子邮箱:jsnjk@163.com。

附件:

1.2014-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doc

2.2016-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doc

3.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过程情况反馈表.doc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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