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广西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9-04

桂农机推〔2017〕36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我站《关于开展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的函》(桂农机推函〔2017〕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8月14日至25日,我站抽调12名干部组成3个督查组,分赴全区13个县(市、区),就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听取当地市、县(市、区)农机局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并与市、县(市、区)农机局、推广站主要工作人员、农机合作社等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座谈,督查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项目落点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对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比较重视,将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总体来说,自治区农机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基本得到落实,主要体现以下五个方面:

(一)因地制宜,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承担单位与实施单位能紧密配合,根据我站《关于印发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机推〔2017〕11号)的有关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当地优势特色农作物的产业特点和机械化生产现状,认真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较合理地确定示范基地的建设重点和技术模式,选定关键生产环节所需的技术与配套机具,同时坚持生态优先,统筹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

(二)以项目实施方案为指导,努力推进工作进度

1.各项目县已完成示范基地的规划选址,建设工作已按照所批复的实施方案结合农时同步进行。原计划建立示范区6430亩,实际建立示范区6630亩,完成计划目标的103%;原计划建立核心示范区面积1760亩,实际建立核心试验示范区1650亩,完成计划目标的93.75%。

2.各示范基地投入项目建设资金(含垫付)286.1174万元,占项目总资金550万的52.02%;已支出256.5024万元,占项目总资金550万的46.64%。其中荔浦县使用资金进度较快,目前已使用52.01万元,占项目资金80万元的65%。

3.各示范基地共引进各种生产机具共90台(套)及其他配套使用的工具和物品一批。其中蒙山县引进全区首台八行式花生联合播种机,单机作业幅宽全区第一;北流市引进玉林地区首台六行新型花生精量播种机,能起高垄,较好地避免雨水淹地的影响;天峨县一是铺设山区水果轨道式与索道式运输线,二是引进遥控自走式多功能打理机。

(三)坚持技术创新,开展对比试验,努力探索出适宜的技术集成模式。全区13个示范基地原计划实施机械化作业对比试验28项,现已有11个示范基地开展了对比试验16项,完成57.1%。部份项目县在当地该类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应用水平、推广经验积累几乎处于空白的情况下,积极寻求上级部门与兄弟单位的技术支持,敢于引进技术含量高、具有一定当地推广前景的新机具,认真开展机械化作业与传统人工作业的对比试验,促进技术消化吸收。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基地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示范推广作用。各示范基地已经召开技术培训班及现场演示会23期,共培训2000多人次,发放资料5800多份。各项目县都能通过培训演示、现场观摩等方式,以及借助大众网络媒体平台,扩大基地示范效应。其中凌云县还利用项目的推动,提升产业档次,完善配套设施,将基地建设成为市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在宣传基地的同时也向社会大力宣传农机部门的公共服务形象。

(五)积极结合农业帮扶,进一步扩大项目的社会效应。部分项目县通过“示范基地+公司+贫困户” 、“项目+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吸纳贫困户安排就业,积极参加当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如凌云县,把茶园管理权无偿包给贫困户,利益反哺,既增加贫困户的收入也保证茶叶的品质与产量;金秀县也积极推动基地示范效应面,在自治区级对口帮扶点成立茶业生产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户加入,提升了农机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拨付使用较慢,现只使用到项目资金总额的一半。主要原因,一是因当地财政管理制度要求造成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较慢;二是个别基地项目与当地政府项目重合,当地项目进展较慢进而牵涉基地项目无法按期开展;三是部分实施单位(主要是合作社、农业公司)先分期垫付项目开支,待一定时间后一次性汇总结算,导致资金无法按时拨付。

(二)工作台帐建立滞后。督查发现,项目的承担单位和实施单位,普遍存在工作台帐建立滞后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缺少工作记载资料。多数项目县所做的工作只体现在汇报材料中,具体工作的实施过程及成效没有详细资料记载、归类分档,容易遗失造成无据可查,日后验收材料佐证性不足。二是财务建账不规范。多数项目县由于当地财政部门原因资金拨付较慢,因而没有根据项目实施进程建设起对应的支付账册;如实施单位为合作社或农业公司,由于缺乏体制内项目资金管理经验,支出没有留存凭证或者凭证不全。

(三)忽视天气对于项目实施的影响程度。近期我区连续遭受暴雨和台风的双重影响,由于部分基地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不到位,造成基地的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延误基地的建设进度,同时也造成上半年试验示范效果不够理想。部分基地的上半年对比试验数据难以测量保全,需部分调整原定实施方案的流程及试验内容,主要对比试验数据的测量采集将以下半年为主,尤其以双季作物所受的影响最大,如玉米、花生。

(四)信息沟通交流不够及时。在工作中各项目县信息反馈主动意识较低,材料上报较为拖延。我站作为技术指导单位,前期没有办法第一时间掌握各基地的具体建设进度和即时情况,导致无法了解到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最新问题,因而不能及时的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当前至年底工一段时间是抓好基地建设的黄金期。承担项目的各级农机部门和相关合作社、农业公司,要牢固树立项目意识,抓责任、抓进度、抓质量、倒排进度地确保项目完成。

(一)夯实目标任务。项目承担单位与实施单位要将自治区农机局所批复的实施方案里制定的任务目标作为底线,必须在确保完成的基础上,能快则快、能超则超、夯实责任、凝心聚力、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

(二)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严守财务纪律。项目落点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应积极与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在12月项目验收前完成资金拨付使用。同时,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循自治区农机局《关于下达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桂农机科〔2017〕8号)和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和使用范围,其中,差旅费、指导费等单位行政事业经费支出不能在项目资金里面开支。

(三)完善工作台帐。项目承担单位与实施单位全力协作,要按照我站《关于印发2017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机推〔2017〕11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台帐建立工作。要明确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人员,负责台帐整理、记录、分类归档工作。要对基地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项内容建立相应工作台账,真正做到每项工作、每项成果、每项支出都有据可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承担项目的各级农机部门,强化信息交流和通报制度。及时收集有关情况,积极报送基地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保证我站第一时间掌握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指导,为项目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五)加强跨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单依靠自农机系统自身技术力量,还应积极寻求农艺、科技、国土等系统专家的技术支持。一是加强基地设施建设,减少恶劣天气的影响;二是加强农机农艺相融合,改变思维定势,突破部门和专业分工的局限,按照当地农艺要求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

(六)认真借鉴整改。项目落点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对督导检查所反馈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对各地示范基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积极交流学习借鉴,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复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对号入座,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对突出的问题要跟踪问效,重点督促整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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