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科函〔2018〕32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农村部主要农作物生产
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的函》(农办机〔2018〕17号)要求,现就我省有关农业农村部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结合我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工作实际,为保证示范县申报质量,经研究,省农机局决定优先在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中推荐产生,原则上为第一批、第二批省级示范县(已申报的除外),其他全程机械化工作条件较好的县(市、区)也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条件。拟申报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体系(试行)》(附件1)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附件2)内容和方法进行测评,区域内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全部达标,技术支撑能力和组织保障能力定性评价得分累加达到80分以上的,方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农业部指标体系要求,认真填报《区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自评表》、《区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区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表》和《区域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在完成自评估的基础上,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最新的权威有效的统计报表。
四、其他要求。请已获得“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认定的县及本次申报的县同时报送全程机械化创建的宣传材料,包括县域创建示范县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等,要求题目新颖、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数据真实,2000字左右,并适当选配有代表性的照片或图表。
请各地本着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组织申报工作,于8月30日前将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局科技质量处,省局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张飞、高晋宇;联系电话:025-83275256、83275131;电子邮箱:jsnjk@163.com。
附件:
1.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doc
2.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doc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