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函〔2018〕5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农机局,各有关项目县市: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17年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农机推(技)发〔2018〕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农机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7年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尼勒克县、阿勒泰市、昌吉市、和静县、阿克苏市、阿克陶县麦盖提县、莎车县、策勒县等2017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县(市)。
二、验收材料
申请项目验收须提交以下材料(格式见附件):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工作总结
(三)项目技术总结
(四)项目实施情况表
(五)项目实施效果应用证明
(六)项目经费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七)附录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验收工作,在2017年底开展的绩效自评基础上,对各示范区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交所有验收材料,经地州(市)农机局审核后,向自治区农机局农机推广总站提出验收申请。
(二)请于9月10日前将上述验收材料发送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县(市)项目验收材料),同时寄送纸质材料一式两套。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830054)
联系人: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 亚力坤 吴泊辉
电 话:0991-4326124
E-mail:xjnjtgz@163.com
新疆自治区农机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