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通告(辽农机〔2018〕176号)

发布时间:2018-08-05

辽农机〔2018〕176号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和有关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现场考评和审查,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申请的圆草捆打捆机、免耕施肥播种机共2种农业机械产品通过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能力认定,现予以通告。

机构名称: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有效期:2018年7月23日至2023年7月23日,在有效期内如该站按照国家规定的计量认证失效,其鉴定能力认定同时终止。

机构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601

附件:通过省级推广鉴定能力认定的农机产品目录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主动公开)

附件:通过省级推广鉴定能力认定的农机产品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备注

1

圆草捆打捆机


2

免耕施肥播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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