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农机管〔2018〕65号
市农机办关于暂停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补贴资质的通知
各区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近日,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湖北省农机局关于暂停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市连发机械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鄂农机函〔2018〕43号),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我办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GQN-250型、1GQQNZGK-230型旋耕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暂停期为6个月,暂停期前已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的暂不办理补贴结算手续。
各区农机中心要立即组织开展对上述两个型号产品的二次入户核查工作,着重比对旋耕机工作幅宽、旋耕刀型号和数量等重点信息,发现所销售产品与推广鉴定产品不一致的要立即向我办报告。对因产品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天津市农机办
2018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