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标准出台

发布时间:2018-08-23

近日,《武汉市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提出,2018年武汉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秸秆直接还田示范项目。各区秸秆直接还田补贴资金应达到各区切块资金的30%以上,按照市区每亩各补贴20元、10元的标准,单个示范点市级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秸秆收贮点和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各区在资金切块限额内,对新建的秸秆收贮企业,按照设计收贮能力每1万吨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对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年消耗本市秸秆量1000吨以上、2000吨以上、5000吨以上和10000吨以上的,分别补贴5万元、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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