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处便函〔2018〕25号
各州(市)农业局、财政局:
截至9月30日上午9:50,全省共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135万元,使用资金总量的68.3%,其中昭通市、保山市、丽江市、怒江州补贴政策实施严重滞后,资金使用量不到50%;共结算兑付资金555万元,结算兑付资金总量的1.6%,资金结算兑付工作相对滞后。
全省130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县,16个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不到10%,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严重滞后,其中隆阳区、大关县、华坪县、宁蒗县、元阳县、贡山县至今仍未开始实施;28个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在10%-50%之间,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展缓慢;86个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量在50-100%之间,其中29个县(市、区)已完成全部补贴资金申请录入工作。
各地要尽快汇总整理好补贴资金申请档案资料,报请财政结算兑付。要立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申请录入和结算兑付办理工作,让补贴政策实施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附件:云南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度表(9月30日).xls
云南省农业厅农机处
2018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