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办装便字(2018)233号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各有关生产企业:
接德州申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动反映,由于企业批量生产后产品成本下降致售价降低,要求下调补贴额。经研究,将该公司生产的9YQ-1800型捡拾圆捆机由原“1.7-2.2m捡拾压捆机”档次中央财政补贴额为34500元,调整为“1.2-1.7m捡拾压捆机”,中央财政补贴额为14600元。
有类似情况的企业,应主动报告,避免出现补贴比例过高等问题;对于未主动报告出现的违规等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农业机械补贴产品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特此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