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投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6

黔农办发〔2018〕17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贵州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省从2018年11月1日起,开展贵州省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自主投档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投档产品须在《2018年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

(二)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投档原则与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自主投档,并对所填报大类、小类、品目、档次、参数等产品信息及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或不准确所引起的全部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在农业农村部违规通报数据库中,被一个或多个省取消补贴资格的企业,该企业不得申报;被列入农业农村部违规通报数据库中的农机产品,未全部处理完毕的,该企业不得申报。

(三)在农业农村部违规通报数据库中,被一个或多个省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的产品,该产品不得申报。

(四)2017年度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及复检均列入不合格的产品,该产品不得申报。

(五)配置柴油机的农机产品,排放标准为国二及以下的,该产品不得申报。

三、投档时间

2018年11月1日-11月23日。

四、投档方法及要求

参照《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173号)的投档方法及要求进行。

五、其它

1.上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该企业三年内不得在我省申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

2.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业务):韩忠禄(0851-85912089、13765070318)

赵昌秀(0851-85972507、13608577502)

联系人(平台):周 奇(0851-85980240、13809402345)

传真:0851-85972507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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