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产品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2018年度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18〕379号),《2018-2020年福建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闽农综〔2018〕188号)等文件,自2018年11月7日起,生产企业可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的产品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投档产品的范围为2个品目,具体见附件。

二、生产企业应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2018年度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18〕379号)(http://nyt.fujian.gov.cn/ztzl/fjsnjgzbtxxgkzl/tzgg_5721/201805/t20180502_2533465.htm)中要求进行投档信息填报。

三、投档产品除提供《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2018年度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18〕379号)中“获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定型证明文件的机具”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整机(或关键部件)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评价证明)之一;(2)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3)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开展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材料。上述3项材料应转换成PDF文件上传到投档系统产品信息的“其它证明材料”中。

四、机具铭牌特写应上传到投档系统产品信息的“产品图片”中。

五、农机新产品投档审核时间预计在2018年11月26日,如有调整,将在投档系统登录页面弹窗提示。

附件: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田间运输机补贴额一览表.xls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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