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函字【2018】89号
各市农机局(办)、有关生产企业:
5月7日,原省农机局印发了《关于对山东瑞泽重工有限公司RZ1504-F拖拉机补贴违规问题实施全省联动处理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35号),暂停该企业RZ1504-F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五个月。在此期间,该企业就涉及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并向菏泽市农机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和承诺书。最近,菏泽市农机局印发了《关于恢复山东瑞泽重工有限公司RZ1504-F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菏农机函字〔2018〕25号),恢复了该企业RZ1504-F拖拉机在菏泽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但在补贴暂停期间销售的该型号机具一律不享受补贴。
近日,该企业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恢复RZ1504-F拖拉机补贴资格的申请。按照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规定,决定自即日起恢复该产品在我省范围内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市参照菏泽市农机局意见进行处理,并将该企业相关产品作为下一步监管重点。山东瑞泽重工有限公司要对此高度重视,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自律和对经销商的监管,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