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对三门博洛尼机械有限公司等9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2-27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宁波不发):

日前,接群众举报,反映三门博洛尼机械有限公司、临海杰峰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曲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农欢农机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博源农机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的经销商(桐乡市佳盈农机有限公司、桐乡市翎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与桐乡市富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和芜湖泰迪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9家产销企业涉嫌违规经营。经调查、企业约谈,上述9家企业确实存在不同情况的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发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三门博洛尼机械有限公司存在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将其生产的3WGZ-350S型风送式喷雾机补贴额调整为4000元/台,暂停该产品补贴资格12个月。

二、临海杰峰机械有限公司存在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将其生产的3WFZ35-380型风送式喷雾机该产品补贴额调整为4000元/台,暂停该产品补贴资格12个月。

三、台州市黄岩农欢农机机械有限公司存在销售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配置不符、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取消其生产的8WGL-1.5型微灌首部补贴资格,暂停该公司其他产品补贴资格6个月。

四、安徽曲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存在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将其生产的8WGDL-5.0型微灌首部补贴额调整至900元、8WGQ-80-3型微灌首部补贴额调整至800元、8WGQ-50-1.5型微灌首部补贴额调整至200元、3CXP-1100Y型多功能双人茶树修剪机补贴额调整至1000元,并暂停上述产品补贴资格6个月。

五、浙江博源农机有限公司存在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将其生产的2ZG-8A、2ZG-8B水稻插秧机产品中央补贴额调整为23300元,地方累加补贴调整为15600元,并暂停上述产品补贴资格6个月。桐乡市佳盈农机有限公司、桐乡市翎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和桐乡市富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博源农机有限公司的授权经销企业,存在误导农户购置补贴产品等较重违规行为,暂停上述企业补贴产品经销资格12个月。

六、芜湖泰迪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存在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将其生产的3CXP-1000A型茶树修剪机补贴额调整为750元/台,暂停该产品补贴资格12个月。

因补贴额被调低或补贴资格取消而产生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产销企业自行承担。暂停期满后,企业应在6个月内主动提出书面恢复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行放弃补贴资格。对发文之日前已购买并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产品,各地要逐台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办理结算兑付手续。属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对涉及上述产品的经销商约谈告诫,并在2019年对其农机购置补贴经营行为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其他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购机补贴政策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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