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机局关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通报(鄂农机函〔2019〕18号)

发布时间:2019-07-09

鄂农机函〔2019〕18号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办、中心):

今年以来,在全省各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6月30日,全省共实施购机补贴资金2.77亿元,实施报废补贴资金331.4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3.7万台,受益农户2.7万户,实施进度同比增长10%,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补贴实施进度。全省有6个县(市、区)实施进度超过80%,20个县(市、区)实施进度过半。随州市、恩施州、荆门市、孝感市和宜昌市整体实施进度超过40%。同时,全省还有11个县(市、区)实施进度不足10%,咸宁市、十堰市整体实施进度不到20%,尤其是武汉市蔡甸区、荆州开发区尚未启动实施,影响了全省整体实施进度。

二、各地补贴结算进度。全省有24个县(市、区)已开展补贴结算工作,共结算补贴资金近3500万元,补贴结算进度总体较慢。其中,孝昌县、武汉市新洲区资金结算进度超过40%,武汉市、黄冈市、孝感市、黄石市整体结算进度超过10%,但随州市、荆州市和咸宁市尚未开始结算,影响了全省整体结算进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政策的实施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的执行进度与质量,事关农业农村部对各省购机补贴政策的延伸绩效考核、事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提高认识、优化服务、强化管理,千方百计加快政策执行进度,优先使用结转资金,促进资金使用实现两年内动态平衡。下半年,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适时开展县(市、区)间余缺调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全省各实施县(市、区)购机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明细表(截至6月30日).xls


2.全省各市、州购机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明细表(截至6月30日).xls

湖北省农机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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