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官网8月5日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联合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包括五方面的内容,即金融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金融支持乡村建设和金融赋能乡村治理等。
具体来看,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支持,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满足农业生产主体和农资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促进粮食产能提升,助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大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金融支持,创新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融资模式;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聚焦农机装备生产、购置和使用需求,盘活“一大一小”农机具资产,通过贷款、租赁等方式支持农业现代化生产。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和脱贫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多种融资渠道,拓宽生物活体、养殖设施等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助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促进金融服务与弘扬和培育良好家风乡风融合。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整合涉农信息,支持数字乡村建设。此外,在政策保障和组织推动方面,《通知》提出,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优化金融服务机制,做好宣传推广和监测评估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做法成效,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推动五大专项行动落实落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业内人士表示,在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处理好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关系,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在金融创新中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避免脱实向虚,防止体内循环,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