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装便字(2015)55号
各市农机局:
为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5〕2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机装字〔2015〕6号)(以下简称《监督检查方案》)要求,经研究,省局决定成立四个专项督导检查组,于11月中上旬,对各市开展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方案》中规定的7个督查重点。
(二)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补贴工作实际,增设三项督查内容:
1.农机购置辅助管理系统分AB角使用情况。是否分AB角进行操作,是否制定操作员操作系统流程或办法;
2.实施结算进度情况。各市申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的测算过程,以及形成决策的程序是否科学、合理,补贴实施进度,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是否对所辖县(市、区)使用和结算进度进行过督促并通报等;
3.其它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各市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市农机局农机补贴工作开展情况,并随机抽取一个所辖县(市、区)农机局,了解农机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三、人员分组及各组所督导检查的市
督导检查共分4个组,每组2-3人。
第一组:左义河 王五明 张 园
督导检查市:长治市 晋城市
第二组:姚建忠 安 邦
督导检查市:太原市 临汾市 阳泉市
第三组:侯振全 杨振晓
督导检查市:吕梁市 运城市 忻州市
第四组:任维民 刘旭刚
督导检查市:朔州市 大同市 晋中市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5〕25号)、《山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晋农机财字〔2015〕3号)和《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5〕3号)精神,准确掌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和督查内容;
二是合理安排时间。督导检查检查组按照总体时间要求,及时与相关市农机局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行程,并在督导检查完成一周之内写出督导检查报告。
三是加强沟通。各督查组在督导过程中要扎实开展工作,了解基层工作困难,认真听取建议,发现各市好经验好做法。有关市农机局同时要认真进行准备,并指导所辖县(市、区)农机局做好准备,密切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四是严肃纪律。按照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
山西省农机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