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机局关于切实加强补贴机具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鄂农机函〔2017〕41号

湖北省农机局关于切实加强补贴机具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根据投诉举报反映,我省少数地方可能存在不法经销人员伙同农机合作社和购机户,利用省域间补贴额度差异,组织倒卖大中型机具的问题,此类现象严重干扰了补贴政策执行,暴露出地方农机部门监管工作上的漏洞。为确保补贴政策规范执行,防患于未然,现就加强补贴机具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机具核实和市场巡查力度。各地要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办法,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要加大对大中型、多台套补贴机具的入户核实力度,及时掌握相关机具的在用情况;要对当地农机市场开展巡查,重点检查经销商进销货台账,以及补贴信息公示和机具铭牌安装情况等,督促其遵章守规、诚信经营。

二、强化牌证管理和技术监测手段。根据《湖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鄂农计发〔2015〕12号)要求,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办理牌证。为确保方案要求落实,购机者在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后,必须先在农机监理牌证管理系统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拓印车架号后,再行申办补贴,县级补贴操作人员在录入申请时,须在补贴系统中扫描上传行驶证。开展“一站式”服务的地方,要充分发挥合署办公的优势,方便机手注册登记、办理牌证。同时,鼓励农机产销企业对补贴机具,特别是大中型补贴机具加装北斗定位装置,以防止异地倒机。各地对此类机具优先办理补贴。

三、严惩违规企业和失信购机者。根据《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鄂农规〔2017〕1号)第七条第二款,农机产销企业“组织或参与倒卖已补贴机具”属严重违规行为,各地一经查实,须立即上报省局,严肃处理。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并列入购机补贴产品经营单位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于配合产销企业办理相关补贴手续的购机者,将影响其享受农村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同时,各县市农机部门须将其列入购机补贴失信购机者黑名单,永久取消其购机补贴申请资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辖区内的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并将本通知张贴于当地农机市场和补贴办理点醒目处。

                               湖北省农机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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