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统计近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

黔财农〔2017〕73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机、农工)局:

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为准确掌握全省各地近年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综合评估2018年各地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经省农委、省财政厅协商决定,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合作统计2014年以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统计截止时间节点为2017年6月14日,统计内容为2014年(含)至今下达(含调整)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兑付后结余情况(见附表)。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务必认真统计,准确填报,经联合确认数据后于6月17日前分别报送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及时汇总县级数据,于6月20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分别报送省农委和省财政厅。

省农委联系人:余凯电话:0851-85289706

电子邮箱:gznjzb@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肖高明电话:0851-86892919

电子邮箱:1436970896@qq.com

附件:关于统计近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的通知.doc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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