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农机科函〔2017〕17号
关于推荐2017年度省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
与技术应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试点县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两聚一高”目标,推进农机化强农富农工作,我省2017年将选取部分县(市、区)启动农机化“两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全省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应用,促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发展。现就2017年项目试点县推荐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坚持“聚力农村发展创新,聚焦农民增收致富”发展理念,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突出提档升级、围绕全程产业链、服务现代农业”的总体思路,围绕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和绿色生态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应用工程开展示范创建试点工作,具体建设内容由各试点县自主确定。省级财政拟补助每个试点县90万元左右。
二、推荐条件
推荐示范创建项目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地方政府重视。政府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和发展措施,配套相应财政投入,制定有关专项发展规划等。
2.工作基础扎实。农机化工作基础较好,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基础良好;示范点建设有规模、有影响,能起到较强的引导与示范带动作用。
3.装备水平较高。围绕主要作业环节,已经配备一定数量的农机装备,并实际投入农业生产示范应用。
4.机艺结合紧密。具备一定数量农机农艺技术人员力量,能保证各生产环节农艺与农机技术有效配套,有较好技术指导服务能力。
5.服务主体较多。围绕主导产业,具备一定数量的农机服务主体,能够有效开展有效作业服务。
三、相关要求
1.各设区市要按照苏农机科〔2017〕16号文件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试点县推荐工作。各设区市限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试点项目,推荐电子稿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1日18: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2.省农机局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研究后下达项目任务清单,随后组织编报实施方案。试点项目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管理模式组织管理。
联系人: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周忠诚
联系电话:025-83279813
邮 箱:jsnjk@163.com
附件:
2017年度省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应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试点县推荐表.doc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